加入协会
您的位置:首页 > 协会介绍 > 加入协会

内蒙古药师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一、本团体会员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二、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章程;

  (二)热心致力本团体活动,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团体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三、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审查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四、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五、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六)接受本团体的监督和检查。

六、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七、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内蒙古药师协会  蒙ICP备18001571号-1
网站管理:内蒙古药师协会办公室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双台什街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办公综合楼
技术支持:内蒙古世纪泓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