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在国家大力发展基层健康服务的背景下,基层药师是基层医疗机构实施药学保健服务必不可少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药师水平,提供优质药学服务,在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合理用药指导、慢性病管理等方面发挥基层药师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为内蒙古药师协会会员和全区基层药师提供专业学术交流平台,经协会理事会研究通过,同意由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组织发起,成立内蒙古药师协会基层药师专业委员会,现已进入正式筹备阶段。
按照《内蒙古药师协会章程》及《内蒙古药师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将有关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条件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从事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热爱协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药学及相关专业,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在本地区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或行业影响力,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二、相关要求
1、推荐名额:各有关单位推荐候选人1名,特别优秀可酌情增加。
2、申报材料:请候选人认真填写《内蒙古药师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中的附件2、3、4表格。
3、报送要求:各候选人请于2023年6月18日将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及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电子版及扫描盖章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15853920@qq.com,加盖单位公章的委员候选人推荐表及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原件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邮寄至专委会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怡侠
联系电话:6242022 13019507110
邮 箱:15853920@qq.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大街9号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行政楼519
附件:1、《内蒙古药师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2、内蒙古药师协会个人会员入会申请表
内蒙古药师协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