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3日内蒙古执业药师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宾馆召开,来自全区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科研院校、管理部门的会员代表和各位领导及嘉宾共102人出席了大会。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组织委员会领导应邀参加了会议。
大会一致通过了《内蒙古执业药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内蒙古执业药师协会第二届理事会财务工作报告》、《关于将“内蒙古执业药师协会”更名为“内蒙古药师协会”的说明》和《关于“内蒙古执业药师协会章程”修改的说明》,选举产生了内蒙古执业药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其中理事70名,常务理事21名,领导机构7名,刘小玲同志当选为协会会长。
当选会长刘小玲同志在大会上作了履职讲话:
一是衷心感谢!感谢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理解支持、会员代表的信任认同,特别感谢以栾亚利同志为会长的第一届、第二届理事会为内蒙古执业药师协会历时十余年所作的大量工作。
二是恪尽职守。刘会长表示:当选会长既是荣誉,更是责任,仍重道远,不敢懈怠。一定不负重任、不负厚望、不辱使命、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恪尽职守,全力以赴把内蒙古执业药师协会工作做好。
三是诚挚希望。希望社会各界一如既往的关爱支持,第三届理事会全体同仁精诚团结、建言献策、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开创内蒙古执业药师协会工作新局面。为公众合理用药安全有效、为人民群众健康、为自治区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