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宗旨: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提高药师的药物治疗管理水平, 将医院管理与药师服务紧密贴合,推进医院药学服务的方法和管理内容,提高医院药师的整体素质,使药学服务在医院管理中的作用最大化。保证公众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
(二)主要职责:
1、履行团体职责,加强药师的自律管理,规范药师的执业行为,维护药师的合法权益;宣传、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及合理用药的政策措施;
2、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合理用药管理的工作目标、工作方案、相关管理措施和管理规范;
3、宣传、推广药学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促进药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编辑出版药学服务相关杂志和书籍,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向专业人员及公众提供药学信息和健康知识服务;
4、制定并监督各医疗机构落实医院药事服务管理、药品供应保障改革和基本药物制度等相关政策,搭建药事管理全流程制度;
5、加强各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创建药联体并实现药学服务的下沉,实施下派指导责任制,逐步提高基层医疗药事管理工作及药学服务能力;
6、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服务,为各医疗机构之间药师搭建一个良好的知识交流平台,从而提高药师的专业技能和整体素质水平;
7、定期召开临床药师职业技能大赛,提高药师职业技术能力与专业水平,充分调动临床药师的积极性,展现药师风采;
8、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药学相关培训工作和国内外药学技术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9、组织开展药学相关课题研究,为政府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出建设性意见;
10、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表彰、奖励在工作中为推动合理用药、保障公众健康做出突出贡献的药师;
(三)办公室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2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药学处临床药学科门诊10楼1017室
办公室人员:杨 乾 张丽新
联系电话:0471-3283177
邮 箱:yyyszywyh@sina.com
微信群名称:内蒙古药师协会医院药师专业委员会
(四)第二届专业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
杨宏昕
副主任委员:
杜玉娟 苏长海 石二霞 孙 弋 岳 文
常务委员:
常立新 代亚军 李 烨 刘丽霞 马丽梅 申 瑞 于 莹
委 员:(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安秀梅 敖格日乐图 包 莹 陈桂卿 戴立波 高慧灵 耿素枝
郭 浩 康佳丽 雷 虹 李润刚 李志鸿 梁永利 刘巾玮 刘天龙
刘秀英 卢立山 蒙继清 穆 林 娜荣华 任璐彤 石 舵 孙 婧
田利霞 王海霞 王红勤 王龙华 杨 乾 杨晓玲 于 涛 张丽新
张亚男 赵虎平 赵金凤 赵秀梅 周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