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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21-08-25  文章来源:内蒙古药师协会

根据《民政部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领域组织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21]18号)精神,内蒙古药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五次、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减免团体会员会费每年2000元人民币;个人会费由每人每年300元人民币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内蒙古药师协会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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