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啡作为一种阿片类强效镇痛药,既是国家严格管理的麻醉药品,也是国家基本药物的一种,因此,临床上吗啡的镇痛规范使用尤为重要。目前使用的吗啡注射液包括硫酸吗啡注射液和盐酸吗啡注射液两种:
一、两药说明书中记载的用法如下:硫酸吗啡注射液有肌肉和皮下注射两种用法;而盐酸吗啡注射液有皮下和静脉注射以及注入硬膜外间隙和蛛网膜下腔四种用法,并未提及肌肉注射。
二、为什么盐酸吗啡注射液说明书上不推荐肌肉注射?
1.从注射剂成份来看,硫酸吗啡注射液含有酸碱缓冲剂(焦亚硫酸钠、枸橼酸),而盐酸吗啡注射液中不含酸碱缓冲剂,肌肉注射会产生明显疼痛,不宜肌注。
2.药代动力学:吗啡起效与维持时间因给药途径不同而有差别,静脉注射即刻起效,肌内注射和皮下注射1~5min,口服60min,椎管内给药15~60min。作用维持时间:静脉注射、肌内注射、皮下注射为期2~7h,椎管内给药6~24h。吗啡皮下注射局部刺激性小,吸收更稳定,操作相对简单,完全能达到肌注同样的要求。因此,不建议肌内注射。
3.肌肉注射相比皮下注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注射部位的精确定位。且肌肉注射可能会伤到肌肉丛神经的关系,而皮下和静脉神经丛比较少。
三、药典及相关指南建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20版)》指出吗啡用药途径有肌内注射,但并未明确吗啡注射液的具体类型。
2.《欧洲姑息治疗协会的建议》
一般来说,没有肌肉内应用吗啡治疗慢性癌痛的指征。皮下注射更简单且疼痛较轻。因此在药物安全性方面,皮下注射是给药途径的优化。
3.《中国医师药师合理用药指南》指出吗啡肌内注射是一种给药选择,但仅限于硫酸吗啡注射液。
4.《马丁代尔药物大典》指出:
四、总结
吗啡肌注不是不可以,而是不推荐,结合药动学和现有的证据来看,皮下注射在止疼效果上不劣于肌肉注射,安全性更高(伤不到神经),依从性更好(引起的疼痛较轻)。
吗啡肌肉注射是一种给药选择,但仅限于硫酸吗啡注射液,盐酸吗啡肌肉注射为超说明书用药,使用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