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青年工作要求,突出抓好青年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近日,自治区药监局团委立足青年特点,紧扣工作实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青年干部行为规范》,从工作作风、仪容仪表、行为举止、办公纪律、会风会纪、廉洁自律、道德行为等7个方面,细化 25 条具体要求,既为青年干部提供日常行为的“精准刻度”,也为队伍建设树起“青春标尺”。
自治区药监局团委同步向全体青年干部发出倡议,一是严谨务实,在药品监管一线锤炼过硬本领,筑牢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防线;二是文明得体,在执法服务中展现专业素养,树立药监队伍良好形象;三是清正廉洁,在履职尽责中恪守职业操守,永葆青年干部政治本色。
行为规范印发实施后,局系统全体青年干部迅速响应,通过案例研讨、警示教育、自查自纠等形式,主动对标找差距、整改促提升,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展现药监青年的良好形象。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团委将持续推动青年干部把行为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青年干部队伍注入持久动力,为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