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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药师协会药物合理使用政策系列研讨会(呼和浩特站)暨内蒙古药师协会医院药师专业委员会2022年学术年会顺利召开
发布时间:2022-12-05  文章来源:内蒙古药师协会

  12月3日,内蒙古药师协会药物合理使用政策系列研讨会(呼和浩特站)暨内蒙古药师协会医院药师专业委员会2022年学术年会线上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内蒙古药师协会、内蒙古药师协会医院药师专业委员会主办,来自全区医疗机构药学部门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及内蒙古药师协会医院药师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共150余位药师、药学专家通过线上参会。会议由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药学部彭俊文主任、鄂尔多斯中心医院药剂科苏长海主任、包头市中心医院药剂科张丽香主任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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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药师协会刘小玲会长、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张颖副局长、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药学处杨宏昕副处长分别为大会致辞。

  来自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药剂科石二霞副主任药师,对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机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管理标准操作规程(待拟稿)进行详细解读,对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及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三级管理制度等如何落实做了重点说明;呼和浩特市第一医院药剂科云来运主任、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药剂科穆仙丽主任对相关话题进行了线上讨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主管药师陈丽娜对临床常见益生菌的药学综述进行详细解读,巴彦淖尔市医院药剂科高业主任、锡林郭勒盟中心医院药剂科代亚军主任进行线上讨论;青岛大学附属医院李静主任药师对降低住院患者静脉输液使用率六步法进行详细解读,对国家相关政策管理制度等如何落实做了重点说明,赤峰市医院药剂科王旭梅主任、通辽市医院药剂科侯改玲主任进行线上讨论。会议中专家们各抒己见,气氛活跃。最后,杨宏昕副处长为大会做了总结。

  本次会议对进一步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13号)文件精神,更好地规范我区医疗机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采购、验收、入库、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和管理,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明确各管理环节的操作流程和责任权限,保证正常医疗工作需要,使患者安全、合理使用该类药品,防止麻醉、精一药品流入非法渠道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为我区临床药师在指导益生菌类型用药、怎样降低住院患者静脉用药使用率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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