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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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药师协会关于收取2026年度团体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会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3  文章来源:内蒙古药师协会

各团体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感谢各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长期以来对本协会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根据协会章程及会费收取管理有关规定,现开展2026年度会费收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

缴费标准

团体会员单位:人民币 2000/年;

个人会员:人民币150/年;

如会员单位或个人会员存在往年欠费,请一并补缴。

三、缴费时间

请各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于 2026年108日前完成年度会费缴纳。

四、缴费方式

1、微信公众号缴费

关注内蒙古药师协会公众号点击会员服务点击会费缴纳即可缴纳会费。

2、官网缴费

电脑端登录内蒙古药师协会官网(www.nmlpa.com)点击会员服务点击会费缴纳即可缴纳会费。

3、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内蒙古药师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乌兰察布西街支行

账号:1505 0170 6688 0000 0527

转账时请备注:

团体会员单位:“单位名称+2026年度会费”;

个人会员:“姓名+2026年度会费”。

有关说明

1、请各会员按时缴纳会费,以便协会持续做好会员服务、行业交流、培训活动及相关工作。

2、会费收据或相关票据将按照协会财务管理规定办理。

3、如会员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缴费时一并告知协会,以便及时更新会员档案。

4、逾期未缴纳会费且经提醒后仍未缴纳的,协会将按照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红岩 袁彩霞

联系电话:0471-3977136

电子邮箱:nmgzyysxh@163.com

特此通知。



内蒙古药师协会

 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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