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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药学专业蒙药学和药品工程类别职称考试考务相关事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6-18  文章来源:自治区药监局网站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8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16号),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内卫人字〔2025154号)要求,2025年申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药学专业蒙药学和药品工程类别初、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高级及正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进行。为做好职称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时间、科目及考点

(一)考试方式。

1.蒙药学类别职称考试

采用纸笔考试形式,考试级别分为高级(主任蒙药师、副主任蒙药师)、中级(主管蒙药师)、初级(蒙药师、蒙药士)。高级一个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中、初级四个考试科目,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单选、多选、配伍和案例分析等。

2.药品工程类别职称考试

采用纸笔考试形式,考试级别分为高级(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初级(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各级别考试均为一个科目,满分为100分,高级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中、初级考试时间为90分钟。题型为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等。

(二)考试时间。

定于7月2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蒙药学类别初、中级职称考试

7月26日上午

9:00-10:30基础知识

10:30-12:00相关专业知识

7月26日下午

14:30-16:00专业知识

16:00-17:30专业实践技能

2.蒙药学类别高级职称考试

7月26日

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3.药品工程类别初、中级职称考试

7月26日

上午9:00-10:30综合法律知识和综合专业知识

4.药品工程类别高级职称考试

7月26日

上午9:00-11:00综合法律知识和综合专业知识

(三)考试地点。

仅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设置一个考区,考场及相关考试安排以《准考证》为准,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证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二、报考条件和考试效用

(一)报考条件。

符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16号)(http://mpa.nmg.gov.cn/zfxxgkzl/fdzdgknr/bmwj/gzwj/202305/t20230515_2311935.html)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药学专业蒙药学和药品工程类别职称考试。

2025年卫生系列药学专业蒙药学和药品工程类别职称考试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资历(资格、聘任时间)、工作年限等时间截止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二)获得证书条件。

报考初、中级职称的考生必须在当年度通过所有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的职称证书。报考高级职称的考生,须在考试成绩合格获得成绩合格证明后,方可申报参加蒙药学和药品工程类别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三)考试效用及合格分数线。

符合评审条件并参加全区蒙药学和药品工程类别职称考试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参加相应职称评审长期有效。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遇国家相关部门统一政策调整,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免试和破格人员及范围

(一)考试期间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派遣,正在援外的申报人员可免试。

(二)出生日期在1970年9月30日前的男性申报人员和出生日期在1975年9月30日前的女性申报人员可免试。 

(三)援外医疗队队员(1年期及以上)在援外期间及回国1年半内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时享受一次优惠政策,可提前1年晋升高级职称,同等条件下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时优先考虑,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外语、计算机不作要求,进一步放宽对论文的要求,援外期间的工作业绩可作为职称晋升的指标,援外时间视同到基层工作时间,援外期间可通过在受援国医院和医学院校讲课等灵活方式参加继续教育,对国内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作硬性要求,其他申报条件应符合要求。

(四)“乙类乙管”疫情防控政策执行前,参加自治区疫情防控及支援区外疫情防控医务人员仍执行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审政策。上述一线医务人员只可享受一次支持政策。各盟市卫生健康委、区直各医疗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得扩大享受政策人员范围,对符合条件人员严格按程序公示。

(五)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自治区派出的医疗人才帮扶期满1年,符合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的,可提前1年参加评审,帮扶时间计为基层服务时间。

四、药品工程职称评审相关政策

(一)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药学专业药品工程类别2025年仍执行过渡性政策。过渡性政策为:2023年以前取得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内规定的卫生和工程领域的专业技术职称(含蒙药学类别),可视同具备相应层级的药品工程类别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除第一条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外,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工作岗位后,需转评药品工程类别职称的,应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内人社发〔2023〕4号)转评新职称系列(专业)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参加卫生系列药学(含蒙药学类别)职称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可视同通过药学工程系列同等级别考试。

(四)报考药品工程类别要求的学历(学位)须取得与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的专业学历(学位)。

(五)药品检查员(含化妆品、医疗器械)申报药品工程职称应取得检查员资格,具体以主管部门公布的名单为准。

五、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报考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应如实填报本人相关信息,并承诺本次报考及已持有的职称符合相应考试报名条件、填报信息真实客观。如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考试将建立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合格成绩的,一经发现,将被记录到考生诚信档案,取消其当年成绩,三年内不得参加内蒙古自治区蒙药学和药品工程类别初、中、高级职称考试。

六、组织实施

本次职称考试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下进行,由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人事处),负责考试管理相关工作。

七、报考资料

(一)资格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药学专业蒙药学和药品工程类别初中高级职称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考生自行登录网站下载,报名表须有考生本人签字。表内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核实,并按要求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印章。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参评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现职称证书。

5.报考蒙药学类别高级职称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岗位聘用备案表或聘书。

6.社会化考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岗位聘用合同或证明。

7.申请享受提前一年参加考试的一线医务人员,所属单位在盟市及以下的,须由单位所在地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区直各医疗单位须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出具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

8.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9、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二)报送扫描件有关要求。

1.考生须彩色扫描(PDF格式)上述证件及材料,经打包压缩(zip格式,文件名为:报考地区—报考类别及级别—本人姓名—手机号)后,在规定时间截止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未在截止时间前发送的,视为报名失败。

2.考生一般应使用彩色扫描仪对证件和材料进行扫描,确保扫描件的内容清晰、完整;确有特殊原因无法使用彩色扫描仪的,应在保证内容完整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扫描件清晰度。因提供的扫描件不清晰、内容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结果出现偏差,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须对网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考试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按要求先准备报名材料,报名流程及打印准考证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考试大纲

蒙药学考试大纲由本专业相关知识和实践能力组成,其中以专业实践能力为重点,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查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考试大纲查询网址:(http://mpa.nmg.gov.cn/zfxxgkzl/fdzdgknr/bmwj/gzwj/202405/t20240510_2506026.html)。

药品工程考试大纲分为综合法律知识和综合专业知识两部分。涉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研制、生产、经营及使用环节监督管理、检验检测、监测评价等相关内容。考试大纲查询网址:(http://mpa.nmg.gov.cn/zfxxgkzl/fdzdgknr/bmwj/tzgg_16813/202307/t20230711_2345314.html)。

九、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在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及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完成对成绩合格人员信息公布,公示期不少于10天。

公示期间,如有不符合相应报考条件或有其他不实承诺等情况反映,由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核查。公示期间来不及查实的,发文、制证等工作按计划进行,但在后续发证、职称评审等任何环节,一旦查实和发现,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作出合格成绩和成绩证明无效处理,涉及违纪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471-4507178  4932215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药学专业蒙药学和药品工程类别初中高级职称考试报名表

              2.考生诚信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6日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卫生系列药学专业蒙药学和药品工程类别初中高级职称考试报名表.doc

附件2: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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