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个人会员: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开展2024年“消费帮扶新春行动”工作部署要求,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的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在2024年春节、元宵节“两节”期间,抢抓消费旺季契机助力消费帮扶,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消费帮扶的倡导者。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开展消费帮扶,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帮助脱贫地区销售农产品,拓宽销售渠道,促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带动困难群众增收。
争做消费帮扶的引领者。各会员单位要积极开展消费帮扶,掀起消费帮扶热潮。发放职工节日福利时,优先采购脱贫地区特别是原深度贫困旗县、国家和自治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产的产品,作为慰问品、节日福利。
在龙年新春来临之际,开展看望贫困老党员、慰问孤寡老人、救助残障儿童等节日慰问活动。
积极参与消费帮扶。置办新年年货、日常用品采购时,优先采购脱贫地区特别是原深度贫困旗县、国家和自治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异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产的农副产品。
争做消费帮扶的代言人。要充分发挥个人优势,利用朋友圈、微博、微信等,动员身边人购买,共同奉献一片爱心,贡献一份力量,以实际行动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增收致富的梦想。让我们为助力乡村振兴发挥积极的作用,进一步营造“人人皆可为、人人皆愿为、人人皆能为”的消费帮扶浓厚氛围。
让我们携起手来,主动参与消费帮扶,用爱心凝聚强大力量,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共同绘就乡村振兴美好蓝图!
会员单位如有采购需求请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471-3977136 18686097136
邮 箱:nmgzyysxh@163.com
采购过程中如有问题,可随时咨询。
咨询电话:0471-6611253
附件:2024年内蒙古药师协会单位会员“消费帮扶新春行动”情况统计表
内蒙古药师协会
2024年1月24日
附件:2024年内蒙古药师协会单位会员“消费帮扶新春行动”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