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服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的公告》等相关规定,自治区药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一体化经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 2025 年3月3日。如有修改意见,请将意见反馈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圆 联系电话:0471-4507128
邮 箱:nmgyhltjgc@sina.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一体化经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3.起草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7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总部企业一体化经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