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间2020年已接近尾声,根据人社部25号令的有关规定,执业药师继续教育2020年增加了公需科目的学习,各个岗位的执业药师积极参加公需科目的学习,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开阔了思路,拓展了视野。由于受工学矛盾影响,应广大执业药师要求,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截止时间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请没有完成公需科目学习的执业药师尽快完成学习。
祝大家学习、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