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2026年全区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十一届十一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学习贯彻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全区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四五”时期和2025年药品监管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天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5年,全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顺利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十五五”起步开局奠定了坚实基础。五年来,全区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不断完善,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更加有力有效,服务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药品监管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

2026年,全区药品监管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药监局部署要求,紧紧围绕“1571”工作部署,按照“讲政治、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工作思路,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监管和服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加强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为核心,重点抓好十个方面工作:高质量编制《内蒙古自治区“十五五”药品安全及高质量发展规划》,着力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快药械追溯体系建设,持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加强药品监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地方药品标准体系,推进人工智能+药品监管,着眼长远开展人才培养计划,进一步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高标准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党对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不断提升机关党建质效,继续加强药品监管文化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为“十五五”时期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会议还传达了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清朗药监”专项整治、2025年全区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及稽查执法、全区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情况。呼和浩特市等7个盟市代表作了交流发言。自治区药监局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药品安全总监,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局机关全体人员,检查分局主要负责人及第一检查分局全体人员,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盟市和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