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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基固本 守正创新——全区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稳步推进
发布时间:2025-02-14  文章来源:自治区药监局网站

2024年,自治区药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工作措施的通知》精神,以试点建设为路径,以落实责任为抓手,以人员队伍和技术支撑为突破,扎实推动全区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试点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自治区药监局精心遴选2个盟市市场监管局和10个旗县级市场监管局作为试点单位,安排专项补助,建立局领导联系指导机制。各试点单位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出台专项文件,在创新监管机制、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加强教育培训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为破解药品医疗器械监管专业性强、监管力量不足等难题积累了宝贵经验,为在全区范围内进一步推进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

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日趋完善  2024年6月,自治区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制定印发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药品安全责任制相关规定,各盟市、旗县党委、政府结合地区实际推动规定落地落实。目前,5个盟市已印发实施落实文件,5个盟市增加或调整优化药品监管内设机构;旗县层面,赤峰市红山区率先制定出台责任清单,11个旗县(市、区)成立药品专业检查部门或监管所,全区市县药品监管部门新招录、引进药学专业人员84人,全区药品安全属地责任进一步压实。

监管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自治区药监局加强对市县级药品监管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指导,聚焦“一支队伍、一张网络、一套标准”的目标,建立“一创三严”北疆药监培训平台,将市县监管人员纳入检查员培训范围,开展集中授课、分级考核、基地实训。全区已组建1178人的药品检查员队伍,其中225人获聘为自治区级检查员。全区各市县药品监管部门共聘用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10810名,基层监管网络不断完善。

技术支撑能力持续提升  2024年,各盟市累计投入约4600万元用于药品检验机构能力建设。全区共有15家药品检验机构参与了国家药监局组织开展的能力验证计划,参与的31项次能力验证中28项次获得“满意”结果,参与能力验证的机构数、项次数和获评“满意”项次数分别较2023年同比增长36%、35%、33%。自治区组织开展了首次实验室间比对工作,13家盟市、旗县药品检验机构均取得“满意”结果。

下一步,自治区药监局将持续深化市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不断完善自治区药品监管体系,为保障药品安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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