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工作要求,结合我区执业药师管理和执业情况,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2022年度推选“最美药师”活动,推荐遴选药学服务优秀代表,广泛宣传“最美药师”事迹,进一步增强广大执业药师诚实守信、服务为民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全区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选全国“最美执业药师”候选人的通知》要求推选“最美药师”候选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选条件和要求
“身边最美药师”被推选人必须具有执业药师资格并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批发、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且注册在岗时间不低于2年。严格履行执业药师岗位职责,遵纪守法,执业行为规范,职业道德高尚,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差错事故,并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热心服务患者、宣传防疫知识,工作突出,获得较大荣誉,得到社会公众认可或者是重大项目主要贡献者。
(二)爱岗敬业、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在保障药品质量、防止药品安全事故、杜绝可能存在的药品安全隐患方面成绩突出。
(三)以患者为中心,认真履行执业药师职责,积极开展慢病管理、健康宣教等药学服务等工作,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热心服务患者,业务精湛,在减少用药风险、保障用药安全、提升治疗效果方面表现突出。
(四)在边远贫困地区基层单位工作,心系公众、默默奉献,在保障药品供应、维护公众健康等方面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五)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等药品法律法规普法工作。
二、推选结束时间
2022年7月15日。
三、推选资料要求,包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一)纸质材料
1、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按要求填写《第四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最美药师推荐表》(详见附件),填写后打印。“推荐单位意见”经本单位审核同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管理机构推荐意见”经各盟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2、被推选人详细事迹介绍,A4纸打印。
3、近五年获得表彰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电子材料
1、《第四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最美药师推荐表》的电子版(“推荐单位意见”“管理机构推荐意见”处勿需盖章);被推选人详细事迹介绍(WORD版);近五年获得表彰奖励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照片。
2、被推选人证件照一张、工作照一张,画面清晰,图片格式为JPG,图片需大于1M。
3、被推选人需提交视频材料,包括但不限如下内容:
(1) 被推选人自我介绍,包括姓名、执业地区、执业单位名称,被推选人工作环境展示,讲述工作中的难忘经历,展示专业技能、个人才艺等。
(2) 视频的文字说明(WORD版),包括姓名、执业地区、执业单位名称,拍摄的视频内容简介,字数为200-300字。
(3) 画面清晰稳定明亮,成品时长为1分钟以内,最长不宜超过3分钟。视频格式为MOV或MP4,文件大小为50M-1G。视频范例见http://www.cnpharm.com/c/2021-11-23/809829.shtml(在中国食品药品网搜索“上海许小燕:专业专注 服务为荣”)。
四、其它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推荐单位的所有推荐材料,不存在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五、推选资料报送地址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双台什街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办公综合楼。
联系人: 袁彩霞 许红岩
电 话: 0471-3977136
邮 箱: nmgzyysxh@163.com
附件:第四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最美药师推荐表
内蒙古药师协会
2022年6月7日
附件:第四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最美药师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