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首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来,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严格按照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质量管理要求,全力推动质量管理体系平稳落地、有效运转,并于近日顺利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 9001再认证,为有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
坚持好体系建设“一个准则”。以“从严从实建设质量管理体系”为基本准则,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及政策相关要求,同时立足业务职责变化等工作实际,每年数次组织修订完善体系文件,3年累计新增程序文件2个、管理制度12个、作业指导书5个、操作规程19个,制修订记录119个,全面夯实药品检查规范基石。截至目前,药品检查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由质量手册、19个程序文件、31个管理制度、49个岗位说明书、13个作业指导书、19个操作规程和170个有效受控记录文件组成。
运用好监督评价“二项机制”。构建内、外部监督评价机制,内部利用科室间互查、日常监督检查、“领导班子+业务骨干”档案评查等方式,外部运用上级机关督查评估、企业监督、第三方审核等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全程“扫描体检”,累计发现问题缺陷30条,建立问题清单,全程闭环管理。3年来,服务满意率由95%提升至99.5%。
实施好持续改进“三种方法”。一是调查研究补差距。先后调研河北、山东、湖北等地药品检查审评机构,汲取先进经验,规范检查流程,推动质量管理体系在高起点、严规范下拔节生长。二是创新驱动求发展。依托自治区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科研项目,探索推行专项检查评价等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水平。三是强化能力促提升。引入权威专家授课、优秀检查员外派学习、组织模拟实战演练,着力提升检查员技能。利用3年时间培养出国家级检查员7人、自治区级中级以上检查员62人;在全区“两法两条例”知识竞赛荣获一等奖;在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查员职工职业技能比赛中,6名检查员包揽比赛综合成绩前六名。